充换电头条获悉,8月19日,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浦江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O)招标公告。
文件显示,本项目总投资4666.62万元,工程概算4565.51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681.8万元,后期运营和维护费用600万元,暂列金额3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8.03万元。
文件指出,项目建设规模为2025-2027年度拟实施站点合计32个(分三年实施),包括31座充电站、1座换电站,共含有266把快充枪、6把V2G充电枪、1台换电设施,总功率达16920KW、标准桩达231.5根。
对于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资质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而施工资质则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以及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文件还强调,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时30分。
文件内容如下:
浦江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浦江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7-330726-04-01-54221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浦江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浦江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40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666.62万元,工程概算4565.51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681.8万元,后期运营和维护费用600万元,暂列金额30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8.03万元。建设规模:2025-2027年度拟实施站点合计32个(分三年实施),包括31座充电站、1座换电站,共含有266把快充枪、6把V2G充电枪、1台换电设施,总功率达1692OKW、标准桩达231.5根。
建设地点:浦江县域内_。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O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报建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管理、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等。建设完成后负责项目范围内充换电设施的运营管理、设备维护以及数据上传和平台接入等。具体包括:
(1)工程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装配工艺及设备预理件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配合服务(设计走场、各类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并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图审、施工、预算编制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若有)等及相关的专家费。
(2)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订货供货、监造、催交、运输(含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功能试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等所有工作。
(3)工程施工: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以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停车场改造:包括不限于车棚施工、地面处理配电、消防、监控、绿化、标识标牌、附属设施等;所有涉及充电设施相关设备的安装包括不限于基础施工、管沟施工、供电安装工程、检测调试等;其他附属工程: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和售后:负责协助招标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所有工作,与工程施工有关的破路开口、外部道路、施工便道、临电临水、永久用电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包含设备采购),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工程施工后期:负责项目前期至竣工备案等所有过程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负责配合审核单位项目完成结算审核工作,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负责完成后期维护工作、协助完成工程决算审核等工作维护期内的要求:完成规定的维护期限和范围内的维护工作,直至维护期结束;维护期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维修、返修事宜,并承担维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投诉。
(5)运营要求和模式:包括数字化运营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服务平台要有拓展和更新功能,源代码归招标人所有。项目建成并交付投产后,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包含运营方投入的设施设备)。在运营合作期间,项目充换电设施设备及数字化运营服务平台交由中标人运营(含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等),运营方负责对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管理,确保资产合理化保值等。
(6)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节能检测(若有)、消防检测(若有)、计量检定、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
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且不能因服务内容及范围的调整而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本项目工程费用为固定综合单价形式,工程量按实结算。
本次招标控制价3836.014万元。
2.3计划工期
2.3.1施工总工期:800日历天(其中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审查;按到招标人施工进场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该批次施工工作)
注:本项目站点分批建设并配合同步接入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治理和监管服务平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每批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2后期运营和维护期:
2.3.21维护期:6年(每一批站点的维护期从其验收合格并投运之日起算)。
2.3.2.2运营期:第一批站点投运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上级指标考核止。
2.4其他: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要求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
(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施工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运营质量要求: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上级指标考核,且在运营期满后保证后续运营团队能顺利接手该项目运营工作,保证该项目无缝衔接运营,运营期满后,移交标的物等应得到维护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口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口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同时具备下列(1)、(2)、(3)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运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以下施工资质①和②;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运营商要求: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
3.2本次招标(接受/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②联体率头人由负责任一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本企业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⑤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口承接过/口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可相互兼任,已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资格时需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口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渐备案”手续(只负责运营工作的省外企业无需提供);
3.19亿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①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要求: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
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
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
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is.ggzyi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9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0日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is,ggzvi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
其他: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人民东路83号)。
(3)开标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开标直播群
群名:浦江县工程招投标钉钉直播群(一群),群号:32195947)。浦江县工程招投标
(4)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cis,ggzyi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为确保使用效果建议选择谷歌浏览器提早确认是否可以登录。
5.2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政编码:322200
投诉受理部门: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政编码: 322200
地址:浦江县人民东路38号
电话:0579-841073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中山南路42号
联系人:徐董董
电话:0579-89391632
邮箱:781434294@qq.com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