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广安市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爱众·低碳安逸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发布。
文件显示,本项目采购需求为项目所有建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与预算文件复核及清标,并配合公司完成对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的送审工作,后期建设单位的审核、对量等相关配合工作。建安费约人民币65673659.60元(不含暂列金),建设用地面积20068平方米(约30.1亩);一、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7991.76平方米,其中一期城市综合加油站约1299.54平方米,二期商业中心约16692.22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37.99%,容积率0.9,绿地率20.27%,停车位总数量为120个,含充电车位24个(超充2个,快充22个),非机动车充电车位26个。
文件说明,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09时00分。询价资料送达地点: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统一拆封。
具体内容如下: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爱众·低碳安逸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爱众·低碳安逸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询价的方式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爱众·低碳安逸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三)采购需求:项目所有建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与预算文件复核及清标,并配合公司完成对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的送审工作,后期建设单位的审核、对量等相关配合工作。
(四)供应商的选择:按总价最低的为公司本项目供应商。
(五)最高限价:按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预算文件金额的1.1‰(不含暂列金)。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渠道: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八)其它说明:若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安费约人民币65673659.60元(不含暂列金),建设用地面积20068平方米(约30.1亩);一、二期总建筑面积约17991.76平方米,其中一期城市综合加油站约1299.54平方米,二期商业中心约16692.22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37.99%,容积率0.9,绿地率20.27%,停车位总数量为120个,含充电车位24个(超充2个,快充22个),非机动车充电车位26个。
三、 服务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本合同内约定的工作全部完成,收取全部服务费用终止。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注:凡被列入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采购人集团公司官网(爱众集团官网http://www.aaa-group.cn/hr.aspx?t=25)-招标采购栏-《企业限制投标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五、报名资料
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及报名条件要求的承诺函。
六、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 1400元。
(二)缴纳方式:通过报价单位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城南支行
账 户:2316 5523 0912 2115 476
(三)退还:报价保证金在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退还。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成交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同时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公司内任何采购活动,并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法人关联相关企业一并纳入);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七、履约保证金:7000元。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并经委托人审核后(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报告),向成交咨询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提交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并签章)两套和电子文件壹套,编制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编制人的工作底稿、与预算成果文件形成相关的电子版文件、设计交底和会议纪要等、有关价格或费率确定的文件等、使用或移交的资料清单,编制人的工作底稿应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含广联达算量模型等)、设计图纸调整后的预算文件调整、询价记录、参数或率值计算或确定的过程文件等,并确保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一致,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报告,咨询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3)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并经委托人第二次审核后(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报告,咨询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4)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5)最终合同金额以委托人、建设单位审核的预算文件金额计算结果。
九、递交资料
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封口处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送到指定地点。未密封、未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十、报名方式、地址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报名。地址: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联系电话:13982616007。
(二)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十一、询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09时00分。
(二)询价资料送达地点: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友爱楼205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统一拆封。
十二、其他要求:
/。
十三、联系方式
询价采购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0 9027 0167
注: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