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头条获悉,近日,工信部发布2025年第16号公告文件,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7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六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予以公告。
文件附件2显示,最新一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的车型目录中,比亚迪、东风、长安、上汽、一汽、奇瑞、吉利、北汽等车企的多款车型入列。
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共有14家车企的51款车型入列;纯电动商用车共有110家车企的346款车型入列;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共有22家车企的35款车型入列。
根据文件附件3,最新一批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新能源汽车的车型目录中,比亚迪、长安、北汽、零跑、特斯拉、小米、一汽、福田、吉利等车企的多款车型入列。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共有27家车企的70款车型入列;纯电动客车共有18家车企的55款车型入列;纯电动货车共有31家车企的63款车型入列;纯电动货车共有101家车企的240款车型入列;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共有13家车企的52款车型入列;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货车分别有1家车企的1款车型入列;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共有18家车企的25款车型入列。
文件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7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六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予以公告。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97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六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8月7日
附件2、3具体内容如下:
附件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七十六批).doc
附件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