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2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尚高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市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安装”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施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接入平台914座充电站,7083个充电桩,10345个充电枪,其中6902个直流枪、3443个交流枪。直流桩功率639186.2kW,交流桩功率49101kW,总功率688287.2kW。有力保障了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特种作业车和私家车辆充电需求。
2025年2月19日,经市人大票决,今年全市新建公共充电桩500个列入安阳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常年被列为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广大群众对完善充电服务网络的期望。
二、落实情况
2022年,我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按照10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òù笮凸步ㄖ3党 ⑸缁峁餐3党?、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15%。对不符合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项目,不予核发方案审定通知书、不予核发规划许可证、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在联合验收阶段,对未执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核实、竣工验收。
2023年12月,我市印发了《安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安政办〔2023〕31号),再次对加快构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工作提供了安排部署和政策支持。在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中,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住建(房产)部门要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国网安阳供电公司等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完成现有居住小区停车位加装充电基础设施综合评估工作,明确居住社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和要求。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建住宅固定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比例要求,预留安装条件应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并纳入整体验收范畴。
三、加强监管
当前,全省建设了河南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我市也委托特许经营企业建立了市充电监管平台,并与省平台完成了系统和数据对接,明确要求“对外经营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以及享受财政补贴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要全部接入市充电智能服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对充电设施的在线状态、充电安全性等进行监管。
四、简化流程
我市积极推动简化充电桩建设审批程序,明确要求: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我市充电桩建设工作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一方面,充电桩安全监管职责划分还有盲区,各单位职责分工尚不完全明确,近期,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起草了《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文件印发后将更加明确对充电桩的安全监管。另一方面,居民小区还存在充电桩安装电量不足的问题,近期,我们起草了《安阳市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阶段,文件印发后将加快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城建事业的关注与关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