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头条获悉,由招商局检测车辆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重庆地方标准《电动重型货车超充站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已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明确,兆瓦级超充站的技术定义(整车充电功率≥1MW,双枪稳态电流2400A)。同时标准还提出了基础站(≥1.4MW/3车位)与标准站(≥2MW/4车位)的分级配置模式。
在选址方面,标准具体要求站点毗邻矿区干道、高速路或物流枢纽,严禁设于地下空间及地质灾害区,且需满足8米宽车道和4×18米大车位的通行条件;充电设施强制采用液冷散热技术及IP55防护,同时标配枪线管理器解决重型枪线操作难题;安全体系层面涵盖了消防合规、数据加密及环境实时监控等内容,并鼓励融合光伏+储能+V2G模式构建虚拟电厂;此外,关于场站配套,标准提出需设置24小时客服、检修工位及司机休息区。
全文如下: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电动重型载货车超充站建设指南》
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
市经济信息委,招商车研:
为推动全国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依据《重庆市标准化条例》《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下达《电动重型载货车超充站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保质完成起草工作。请招商车研按照《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规定、有关国家标准(见附件)要求做好地方标准起草工作,加强与有关方面协调,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地方标准制定完成截止时间为2027年6月30日。请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起草及征求意见工作,向市经济信息委和市市场监管局提交审查申请表、送审稿、编制说明等材料,配合做好技术审查、报批工作。
二、加强指导督促。请市经济信息委加强对地方标准的管理,指导和督促招商车研牵头做好制定工作。
三、优化地方标准技术审查工作。地方标准技术审查包括技术初审和专家审查。技术初审符合要求的,由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专家审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四、建立地方标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对地方标准发布稿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审查是否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是否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是否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是否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内容,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五、建立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机制。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后,请市经济信息委组织招商车研做好地方标准的实施工作。招商车研应及时向市经济信息委和市市场监管局反馈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作为地方标准复审的重要依据。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9日
附件1.电动重型货车超充站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全市建设电动重型货车超充站建设的通用原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 37293 城市公共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
GB/T 50966-2024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
GB/T 29781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快充
以单枪或双枪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一种大功率充电技术,单枪额定最大功率达到240kW及以上且最大输出电流不低于250A。
3.2 兆瓦超充
以单枪或双枪方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一种大功率充电技术,整车充电功率达到1MW及以上。
3.3 兆瓦超充设备
采用充电主机加充电终端的分体式结构,可同时配置多个兆瓦超充终端和超快充终端的成套充电设备。支持对多个充电接口的输出功率进行动态分配,可以灵活满足不同车型充电需求和电力资源的高效利用。
3.4 电动重型货车超充站
指配置了兆瓦超充设备及其相关的电气与智能化设备、配套设施等,可为电动重型货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站。
4 基本要求
4.1 为满足不同场景建设和运营需求,可分为基础站和标准站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4.2 超充站宜配备枪线管理器,为充电枪线提供枪线管理功能,起到助力、减重、防止掉地的作用。
4.3 兆瓦超充车位宜具备针对电动重型货车动力电池大电流充电时的高效散热能力。
5 规模及站址选择
5.1 超充站的规模宜结合不同类型电动重型货车充电需求、物流运力和线路、日均行驶里程、单位里程能耗水平和充电设备技术能力综合确定,优先保障针对兆瓦超充车型的服务能力供给,可适当布置服务于普通电动重型货车的超快充车位。
5.2 超充站应布置在地上,不可布置在地下室或地下车库,也不可布置在重要公共建筑物或民用建筑物内部。
5.3 选址统筹考虑交通网络衔接与业务需求分布,优先选择紧邻矿区运输干道、城际高速 / 国道等运输主干道,或临近矿区装卸点、物流分拨中心等装卸作业区,同时避开交通拥堵路段。
5.4 土地性质统筹考虑商业/工业用地规划,避开塌陷区/滑坡带、软土、回填土、地下溶洞等不良地质区域。
5.5 超充站选址应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不可设置在甲类和乙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液体储罐区等场所。
6 总平面布置指南
6.1 超充站宜单独设置出入口,鼓励采用“直进直出”的单行道设计。场站主要出入口及行车道宽度根据服务车辆设计,宜不小于8米,最小平曲线转弯半径宜不小于18米。不同角度车道预留宽度要求如下:
6.2 充电车位方向匹配车辆进出流线,尺寸宜不小于4米×18米,充电设施宜集中布置于充电车位两侧,设置操作区宜作地面抬高处理。车位设计需有明显标识,车位线清晰醒目,地面宜硬化。整体设计可参考如下:
6.3 场站宜设置雨棚,其设计净空高度应依据服务车型最大高度确定,不宜低于4米。
6.4 场站内道路设计需满足消防及服务车辆通行要求,消防车道设置需符合GB 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相关规定。
6.5 应在明显位置明示运营机构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热线、求援电话等,可设置电子标牌显示实时电价和服务费等内容。
6.6 应设置提示用户注意电气安全、安全操作等信息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充电操作指引。
6.7 可统一采用公共超充基础设施品牌标识,宜设置在户外立牌、路口指引牌、门头、广告牌、灯箱等位置,直观醒目。
7 充电设施指南
7.1 充电主机配置宜不少于两台并支持N+1高可靠冗余和并联升级扩容能力,支持多主机和多终端间的功率共享和兆瓦超充优先的功率分配策略。
7.2 对于充电接口的选型,输出电压范围应覆盖200V~1000V,并具备升级支持更大电流的能力以匹配大功率充电技术迭代升级需求。
7.3 兆瓦超充设备的能效宜符合以下要求。
7.4 宜采用全液冷或其他先进冷却技术来提升充电过程中的噪声抑制水平,设备噪声最大值应符合以下要求。
7.5 充电主机和充电终端外壳防护等级宜支持IP55及以上。
7.6 超充设备内的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部件宜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性能(试验时长)应达到144小时及以上。
7.7 充电功率??楹驼淄叱淝瓜哂Σ捎靡豪渖⑷燃际跆嵘煽啃?,设备设计寿命达到10年以上。通过长寿命、高可靠、高安全产品,降低后期维护成本。
7.8 宜支持远程调节功率和设备控制策略、大功率充电通讯协议等的软件版本升级,主机、终端、功率??榈炔考弑冈冻淘谙呱豆δ?。
7.9 应提供具有充电设施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充分体现兆瓦超充能力的持续性、安全性和适用性。
1)支持双枪2400A大电流的稳态输出能力,充电时间≥15分钟,温升符合NB/T 33001的规定;
2)支持兆瓦超充的量产重卡车型≥3个,配置电池容量≥300 kwh,SOC从10%到90%充电时间≤20分钟;
8 供配电指南
8.1 接入电网公共连接点的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和谐波分量应符合GB/T 50966和GB/T 29316的有关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采取有效的电能质量治理措施,减小其对公用电网的影响。
8.2 变压器能效等级满足GB 20052的要求。
8.3 超充站所有控制供电回路、照明回路以及辅助供电回路宜配置漏电?;ざ下菲?。
8.4 变压器接地系统建议采用TN-S系统,若为TN-C系统时,须做重复接地分出N、PE线。变压器接地网和充电站接地网可靠连接,全所接地网敷设后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接地网接地电阻宜不大于4Ω。
8.5 交流电缆采用阻燃形式,绝缘等级宜不低于0.6KV/1KV,宜敷设采用套管敷设,若采用直埋采用铠装电缆;直流电缆采用阻燃形式,绝缘等级宜不低于1.8KV/3KV,宜敷设采用电缆沟敷设。
9 配套设施指南
9.1 应设立24小时客服中心,提供故障报修、费用查询等服务。
9.2 宜设置车辆临时检修工位,可配备举升设备及工具存储区。
9.3 宜设置司机休息室(含餐饮、卫生间)、车辆临时停放区,配备夜间照明设施。
10 能源管理指南
10.1 鼓励场站内优先利用站内屋顶或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鼓励配置储能系统。
10.2 鼓励配置V2G放电设备,响应电网调频/需求侧管理指令。
10.3 超充站运营企业宜聚合多站点负荷资源,以虚拟电厂形式参与需求响应、调频辅助服务等市场交易,收益分配规则可在用户协议中明确。
11 安全和数字化指南
11.1 超充站防雷与接地应满足GB 50057和GB 50065的规定。
11.2 超充站应按照GB/T 50966的要求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或灭火设施。
11.3 超充站与加油、加气、加氢站及其他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区域保持一定安全间距,应符合GB 50156和GB 50067的规定。
11.4 充储一体化站的储能系统消防设计应符合GB 50016和GB 51048的规定。
11.5 超充站的数据网络具备信息安全防护功能,确保全信息链路安全可靠。硬件级别可具备防盗、防物理攻击、防截取等功能;软件级别具备安全设计、入侵和病毒防护、隐私保护、计费安全、传输加密与备份、认证与鉴权等功能。
11.6 超充设备宜具备防止非授权用户进行访问、防止信息泄露与非法篡改、防止软件包被篡改及漏洞管理等能力。
11.7 超充站宜设置充电监控系统和环境监控系统??膳渲帽咴滴锪兄扑阒斩说然“踩喙芗觳庾爸茫迪侄猿≌救轿患喙?,出现烟雾、火焰、水浸、积雪、人为等安全隐患时,能够实时告警。
11.8 充储一体化站的储能系统消防设计应符合GB 50016和GB 51048的规定。
11.9 超充站的充电监控系统宜能实时采集各充电设备的信息,记录故障信息和充电过程的电压、电流曲线等数据,具备超限报警和历史数据的存储和查询。
11.10 超充站运营企业应建立企业级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实时监测站内充电状态、充电功率、车辆VIN码、车辆SOC及电量、储能出力等数据,并具备功率柔性可调、事故上报、安全预警等功能。企业级平台按照DB50/T 1507相关技术规范与重庆市统一平台互联互通,并按要求实时推送相关数据。
11.11 超充站的安全验收宜按照NB/T 33004《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 10901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现场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针对超充设备的基本构成、充电功能、安全防护、充电接口、互操作性和通信协议等参数进行现场检测,并查验试验报告,确认其技术指标与本指南中技术要求的符合情况。
12 环保要求
12.1 超充站的电磁环境水平应符合GB 8702的规定。
12.2 超充站的噪声应符合GB 3096的规定。
12.3 超充站照明、视频监控、地锁、空调等充电辅助设施,宜选用绿色节能型产品。
13.重卡兆瓦超充站车位设计参考
13.1 “直进直出”场景
13.2 倒车场景
附件2.征求意见稿回函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