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审计局始终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关注民生审计”为己任,举全市审计之力,对省农村新五件实事之一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专项资金,连续进行三年跟进审计,并陆续提出了“户用沼气部分建材补助实行直补农户,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招投标”等审计建议。根据审计建议,近期市主管部门研究出台了《农村户用沼气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直补农户暂行办法》、《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四项管理制度。日前,市审计局在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 连云港市主管部门出台的这四项沼气管理办法,已使全市1.5万农村沼气用户从中受益,使这部分农户年增收节支高达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