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汽车以旧换新。
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汽车,并在安徽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照消费者所购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价税合计)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新车价格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补贴1万元,新车价格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补贴1.2万元,新车价格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万元。截至7月末,池州市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累计申请2808笔,申请补贴资金3680.4万元,已发放补贴资金2686.8万元。
二是发行政府专项债券。
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素保障,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发展需要。截至目前,池州市已为青阳县及石台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专项债券3000万元。
三是用好产业奖补资金。
积极争取2025年度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对汽车精密配件制作、车规级芯片制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给予奖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发展。截至7月末,池州市已为安徽宝镁轻合金有限公司、池州市明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发放奖补资金19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