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946号提案的答复发布,该提案为陈欣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生态圈”的提案》。
文件指出,截至2025年4月,河南省新能源汽车整体保有量为232.2万辆,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增量为24.6万辆;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共计19.1万个,总量从2023年的全国第9位上升至全国第6位。主要工作措施为将充电桩建设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组织开展资金奖补工作、完善政策标准体系等。
具体内容如下: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946号提案的答复
豫建复函〔2025〕49号
陈欣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后市场“生态圈”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充电桩数量与需求匹配度不高”的建议,根据我厅职责分工,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40号)通知要求,我厅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积极指导各地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我省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2025年4月,河南省新能源汽车整体保有量为232.2万辆,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增量为24.6万辆;全省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共计19.1万个,总量从2023年的全国第9位上升至全国第6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将充电桩建设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2024年、2025年省政府连续2年将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列入省重点民生实事,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评价体系,加强监督评估,有效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2025年5月底,全省新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枪)1.37万个,超额64%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同时积极鼓励龙头企业不断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据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统计,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累计建设充电站202座、充电桩1969个,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建设充电站359座、充电桩2667个,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接入省平台充电站2009座,充电桩28592个。铁塔公司接入省平台充电站489座,充电桩1644个。
(二)组织开展资金奖补工作。一是推动奖补资金清算申报工作,2020年以来,我省连续3年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省级奖补资金清算申报工作,截至2023年度,充电设施奖补资金惠及企业811家、充电站2546座、充电桩29798台、下达奖补资金6.66亿元。二是指导荥阳市、清丰县、永城市芒山镇开展县乡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2024年3地共新增公共充电桩约800个。三是指导各地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林州、沁阳、潢川入选全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共获取国家专项支持资金1.18亿元。
(三)完善政策标准体系。一是为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和部分地市对《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二是为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全链条安全风险防控水平,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2025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于近期印发。三是编制发布《河南省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作为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三、下步工作计划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优化布局、政府统筹规划”等建议,非常切合我省实际,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加强行业监管,积极推动各类配套标准规范的制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奖补政策。 研究编制省级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市县加快推进专项和详细规划编制,充分考虑充电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需求,确保住宅小区、公共场所按规定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提高公共充电桩建设水平。
二是优化完善建设布局。持续加大高速沿线、旅游景区、县乡区域、居民小区等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布设力度,持续推动居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缓解既有居住区充电难题,逐步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三是制定建设管理指南。指导各地以城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处理机制。
四是全力筑牢安全底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调研指导,指导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完善运维体系,加强设备巡检与运营维护,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风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支持、关注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