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株洲市新增和更新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名单公示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全省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3〕109 号)文件。按照文件规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总量: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十四五”期间(含 2020 年度)新增及更新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不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工作。本次资金补助推广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总数为 2 万辆,本着“先更换先发放”原则,补助车辆达到 2 万辆之后不再进行补贴。现将拟符合2024年度株洲市新增和更新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名单公示。
欢迎广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及社会公众监督。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对违规申领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具体申报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情况的部门及联系方法
株洲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0731-28682425。
受理时间:公示期每个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株洲市2024年度纯电动表汇总表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