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阿拉善盟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其中提到,盟住建局正在牵头编制《阿拉善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其内容也对居住区内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备案报装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禁止在公共区域安装私人充电桩?!薄霸谧杂型3悼狻⑼3滴?、各居?。ㄐ。┣?、既有公共停车泊位、专用停车泊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备案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涉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的,相关部门应当容缺受理,简化程序,按时办结?!?/span>
原文如下:
关于对阿拉善盟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
盟行署办公室: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力配套保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盟住建局组织编制了《阿拉善盟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与盟自然资源局、盟能源局、阿拉善供电企业等协调对接,确保符合国体空间规划,并与阿拉善盟地区“十四五”输电网规划有序衔接;同时推动各旗区加快编制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纳入《专项规划》中;《专项规划》科学制定近期、远期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充电设施规模和布局,确定年度建设任务、保障措施和建设时序等;于2024年2月1日经盟行署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当前正在积极推进落实。
盟住建局于2023年印发的《规范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相关措施》中提出“既有住宅小区按照现有供电设施的供电能力建设充电桩,各街道、社区应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逐一规划,由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或业主委员会牵头,通过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的方式,建设公共充电桩,现有剩余供电容量优先用于公共充电桩?!薄ⅰ肮睦涞缟枋┙ㄉ柙擞笠祷蛭镆捣衿笠到邮芤抵魑?,开展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p>
盟住建局正在牵头编制《阿拉善盟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其内容也对居住区内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备案报装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居民在住宅小区内自有固定车位加装充电设施用电,由居民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报装手续,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支持和配合建设,物业不得借机收取费用,禁止在公共区域安装私人充电桩?!薄霸谧杂型3悼?、停车位、各居?。ㄐ。┣?、既有公共停车泊位、专用停车泊位安装充电基础设施的,无需办理备案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涉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的,相关部门应当容缺受理,简化程序,按时办结?!蹦壳埃栋⒗泼诵履茉雌党涞缁∩枋┙ㄉ柙擞芾戆旆ǎㄊ孕校芬严蚋饔泄夭棵拧⑵笠?、局相关科室、法律顾问、社会公众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过局党组会审议,计划于近期提请盟行署研究。
签 发 人:潘 娟
联 系 人:张雪梅
联系电话:0483-8336404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