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汽车方面,《征求意见》明确:
1)创建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用于国家层面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的行业指标体系。已发布行业指标体系的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未发布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推荐的企业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优先支持汽车等行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指标第三方评价表——基础设施绿色指标(IG):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引领值30%。
3)基础设施绿色化指标(1个必选指标+2个可选指标)基础设施绿色化指标包括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个必选指标,以及从新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新建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 2 个可选指标中选取 1 个指标,从 500 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 2 个可选指标中选取 1 个指标。
4)指标解释:新能源公交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公交车。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是指没有外接充电功能的混合动力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和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合称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
计算公式: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数量(辆)/园区公交车总量(辆)×100%。
为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我们组织编制了《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5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40
传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hbc@miit.gov.cn
附件:《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