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新能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充电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莲县新能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充电桩采购,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润德集采配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充电桩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五莲县新能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充电桩采购,详情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2供货安装地点:五莲县境内。
2.3招标范围:五莲县新能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充电桩采购,设备供货、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清单;
2.4计划供货及调试安装时间:自合同签订30内完成生产并货到现场,满足招标人调试安全要求。
2.5计划投资额:7275820.00元;
2.6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最新相关规范标准,并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充电桩生产制造商,具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验试验结果应为合格或符合相关要求。
3.2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
4.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3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2日14时30分。
5.2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14时3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