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发改委网站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经信厅、财政厅等6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到2025年,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重点区域产业化应用取得明显成果,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
方案提出,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对工作成效显著地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可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氢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示范应用推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
方案同时提出,要加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对氢燃料电池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保障氢燃料电池汽车路权,对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氢燃料电池车辆,执行国家、浙江省、各地市关于免限行、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相关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能源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