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锻ㄖ访魅沸履茉雌敌畔⒐芾矶韵筇跫缦拢?/p>
1. 车辆型号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中小客车,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中小客车。
2. 车辆型号发生热失控事件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信息管理机构报送材料,发生率应小于万分之一,并且未致人死亡。
3. 车辆型号符合强制性标准及标注声明的执行标准,在亚热带湿热气候中心城市条件下安全可靠运行,按T/GZBC 29-2020《亚热带湿热气候环境下的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规范》中的典型项目检测合格。
4. 车辆型号如实标示性能参数指标。
5. 新能源汽车厂商应将其自建的或与第三方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保障体系,并在广州市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有力的公用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或者为消费者提供与安装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自用充电设施。
6.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广州市设立了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工信部公告2019年第46号)要求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
7. 新能源汽车厂商没有发生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和违规谋取各级财政补贴情况,不存在补贴资金应退未退情况。
新能源汽车厂商对销售产品的一致性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销售车辆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凭证》。新能源汽车厂商发生违反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个人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暂?!镀局ぁ贩⒎?,整改后符合要求,恢复《凭证》发放。
信息管理机构应及时主动向市中小客车指标管理机构推送《凭证》信息,并定期核查报送材料的有效性,发现失效材料,通知新能源汽车厂商及时更新,否则暂?!镀局ぁ贩⒎拧?/p>
新能源汽车厂商在信息报送时,应向信息管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包括:
一、车型材料
(一)国产车型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批次号,或进口车3C证书号;申请车型定型试验报告;“三包”产品质量保证承诺证明材料;配套充电设施的产品型式检测报告。
(二)《车辆热失控发生率符合要求声明》、《车辆发生热失控事件说明》(如有)、《车辆发生热失控事件鉴定报告》(如有)(原件加盖公章)。
(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满足T/GZBC 29-2020中的“整车40℃直流充电时间变化率检测”、“动力蓄电池系统50℃运行前后容量变化率检测”、“动力蓄电池系统40℃过充电?;ぁ?、“动力蓄电池系统单体45℃循环寿命”的检测报告。
(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整车典型性能参数检测报告。
二、企业材料
(五)新能源汽车厂商在广州市自建的或与第三方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设运营的充换电设施网络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及验收报告、照片、合作协议等佐证材料;与充电设施安装单位的委托协议(为消费者安装自用充电设施情形);充换电设施网络整体服务方案等。
(六)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和/或经销商);中机函〔2017〕2号附件5要求的《新能源产品安全监管承诺书》;售后服务和应急保障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新能源汽车年度报告;新能源汽车动态监控和数据采集的整体方案;购车合同范本。
(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广州市建设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的证明材料。
(八)新能源汽车厂商对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和违规谋取国家和广州市财政补贴情况和该退补贴未退或未完全退回情况的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九)新能源汽车厂商与消费者就意向购买车辆签字确认的自用充电桩安装计划。
原文如下: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鼓励推广应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新能源汽车,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以实名方式通过邮件、书面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日。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fggy@gz.gov.cn,电话:020-83123776,传真:020-8312374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8室。
附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