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抚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全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细则》表示,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是指纳入2016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含过户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对象包含在抚州市范围内购买补贴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并登记注册的消费者。
补贴标准如下: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补贴申领要在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汽车销售地的市、县(区)工信委申请,市、县(区)工信委审核汇总后,县(区)财政局依据审核意见及时将县级补贴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市中心城区购车补贴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市财政局依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至有关企业。抚州高新区经科局负责市中心城区分配任务购车补贴审核工作。
补贴申领要求:
1.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申请市、县(区)财政补贴时,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县(区)财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②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厶峁┢涑敌土腥牍摇督谀苡胄履茉雌低乒阌τ霉こ掏萍龀敌湍柯肌放纹局ぜ巴萍龀敌退涮资褂玫牡绯亍⒌缁?、电控等核心部件生产企业凭证;
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生产企业销售授权书;
?、菹刍乖谛履茉雌凳谌ㄏ鬯谇蛳丶兑陨鲜谐」芾聿棵诺羌亲⒉崞局ぃ?/div>
?、扌履茉雌低乒阌τ霉撼挡固啡媳恚郊?);
?、呦颜呱矸葜ぜ盎Э诒靖从〖?/div>
?、嗥渌枰峁┑牟牧希ㄓ抵凑铡⒆橹勾胫?、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储能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储能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储能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储能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