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份呼和浩特市被列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示范推广工作顺利推进,力争打造我国北方高寒高海拔地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运营的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领导的部署,认真落实,扎实推进,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已陆续出台,首批混合动力公交车采购工作已基本完成,运营线路也已安排就绪。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正在为首批交付的30辆车办理车辆号牌手续,剩余的20辆车将于月底前交付使用。呼和浩特市新能源客车运行启动仪式正在紧张筹备之中,启动仪式预计7月上旬举行。
呼和浩特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于2011年6月18日上午在公交公司召开会议,会议研究决定:公交公司尽快办理首批交付30辆公交客车的号牌手续,预计于6月27日起在72路公交线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10天。72路公交线路始发站为金隅时代城,经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区、如意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博物院、内蒙古政协、内蒙古医院、内蒙古饭店、新华广场、内蒙古电视台等36个站点,终点站到回民区政府。试运行期间市民可以免费乘座,体验新能源汽车带来的节能环保理念、实现低碳绿色出行。